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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全面展开看各省市如何强化落实新规

2016/9/25 10:15:20      点击:

相关政策法规

8月1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方案具体包括做好标准贯彻实施、严格新增市场准入、综合施策消化存量、强化源头管控、加强路面执法和发展多式联运提高综合运能。


具体的进度安排分为三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2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第二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60%。

第三阶段,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新修订GB1589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100%。

从9月21日起,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治超新政将正式施行。新规中对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6轴车车货总重由55吨变为49吨;新规明确交通、公安部门将实现常态化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从9月21日起,将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新规要求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新规落地实况

1、北京:大力宣传,蓄势“9·21治超”

中秋节9月15日前后,北京市公路指示标志已经开始提示“2016年9月21起禁止双排商品运输车上路行驶”、“严禁车货总重超过49吨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提前对超载超限新规进行了治理前的宣传。

2、河北:双排车禁上路6轴限49吨

河北省出台的治超新规,主要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规定从9月21日起,禁止“双排轿运车”上路;二是规定超载超限执法认定标准,即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三是针对违法车辆的一些处罚条例和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源头监管。

3、河南:强化分工协作;执法人员不得上路拦车罚款

9月13日至14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在漯河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治超工作现场会暨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培训班。在会议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自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上路通行。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4、陕西:全省双排车辆运输车禁行,2年内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通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发布《关于车辆运输车路面治理工作的通告》,通告称自9月21日起,陕西省商品运输车需要注意这三点:

(1)9月21日8时起,陕西省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运输车,严格执行上下各一列的装载方式(即“1+1”模式),对发现的双排或三层装载的货车将一律劝返。对拒不听从劝返的,将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

(2)9月26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上路。注意!是陕西省全省公路都禁行!

(3)从2018年7月1日起,陕西省高速和普通公路上的车辆运输车都必须符合GB1589的标准。

5、山西:出台治超具体处罚措施

山西省则是已经出台治超的具体处罚措施。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有超限超载多项违法行为的,累计处罚,但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6、湖北:给轿运车套上紧箍咒

9月19日,湖北省多个部门召开会议,决定从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路面查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省公安厅和省交通厅将负责对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实车检测,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注册登记,道路运输部门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7、贵州:全面加强货车超载超限治理

9月18日,贵州召开全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表示,对违法驶入的超限超载车辆,经检测认定后,一律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理,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得登记和发放号牌、行驶证或车辆营运证。享受政府“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货运车辆,应按有关规定整车合法装载;违反装载规定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四川:史上最严治超四川高速实施"一超四罚"

目前,四川中江高速沿线各收费站采取24小时不间断的模式,开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行动,9月21日还将启动集中整治。据透露,中江高速现正执行“史上最严治超措施”,超载货车上路将面临“一超四罚”。从9月21日开始,高速公路全线开展治超行动,并在入口位置设卡截阻,不准一辆超载车上高速。

 

9、云南:超限治理落地;全面禁止双排车上路

自9月21日起,云南将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尤其是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不过,在2018年6月30日前的过渡期内,将暂时允许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

10、黑龙江:严禁双排车上高速黑龙江21日实行新规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规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我省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并统一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

 

治超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各省份也纷纷出台相应的治超法规与措施,但是各地执法的重点和具体措施皆不相同。纵观整体措施,大部分还是以“罚款”为主,也许在当今的中国,只有这种切肤的方式是管用的,但是,这样的方式真的可以长久执行吗?靠惩罚司机真的可以实现新政策的真正落地吗?也许结果未必!

那么,从物流行业的生态链条中的关系来看,到底该如何“治超”?或者说,治“谁”的超?这是需要我们去思考的问题。我们期待一个从源头出发,对于整个物流行业来说都利好的局面诞生!